放射治療是目前腫瘤治療的三大基石之一?傮w來講放療是安全有效的腫瘤治療手段,但治療期間及治療后還是或多或少會有一定程度的并發癥。

人體組織經電離輻射照射后產生變化的現象統稱為放射反應,放射診斷及放療都會產生并發癥。相比于放射診斷,放療時患者所接受的劑量要大得多,因此出現并發癥的幾率和嚴重程度都要更大一些。
一般來講,在放療過程中出現放射反應是允許的,也常常是不可避免的。放射反應對患者的機能影響不大,也不危及患者生命。但如果放療技術選擇不當或工作疏忽等原因,可能會對患者造成放射損傷。嚴重的放射損傷是不允許發生的,如放射性脊髓炎所致的截癱,腦、肺、骨、腸等的壞死等。這些并發癥不僅給患者帶來極大的痛苦,重者甚至危及患者生命。
放療并發癥從時間上可分為早期并發癥和晚期并發癥。在放療期間或放療結束后3個月內出現的并發癥應為早期并發癥,屬于急性反應,大多數情況下可以被機體所修復,隨著時間的推移會逐漸減輕或消失。而3個月之后甚至1~2年之后出現的并發癥為晚期并發癥,這類并發癥很難被機體修復,可能會持續很長時間。
引自:公眾核科學技術知識問答叢書之四《放射診療你我他》,科學出版社,201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