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保護環境的安全和公眾的健康,核電站的設計都有哪些考慮?
一個核電站的設計,必須滿足安全運行、預防事故的發生、在萬一發生事故時能夠減緩事故及其后果的基本要求。具體地說,核電站的設計應當保證發生嚴重事故或大量放射性物質釋放事故時的概率要足夠低,發生小事故時對環境和周圍公眾的影響要盡量小。從技術上講,當反應堆偏離正常運行狀況時,反應堆要能安全停堆,停堆以后,要能有效地排出余熱,保證核電站的安全,要設計必要的設施避免或減少放射性物質的排放。
一旦發生了核事故,有哪些防護措施可以用來保護公眾的安全?
根據事故的發展進程,核事故可以分為早期、中期和晚期3個階段。在不同的階段,釋放出來的放射性物質對公眾產生輻射照射的主要照射途徑不同。我們可以根據不同的時間階段和照射途徑選用最有效的防護措施保護公眾的健康和安全。
在早期階段,主要的照射途徑是事故設施(核電站)和釋放出來的放射性煙羽對人們的直接外照射和吸入含有放射性物質空氣產生的內照射,主要的防護措施有隱蔽、撤離、服用穩定碘和控制通往事故區域的通道。
在事故的中、晚期主要的防護措施是控制受放射性污染的食物和飲水,當然還要根據需要實施通道控制等措施。如果事故造成的放射性污染十分嚴重,可以考慮對少數居民實施臨時避遷或永久再定居。
在事故恢復時期要進行污染區域的去污、清理、環境整治等工作。